个人资料保护法令

资料保护通告

本资料保护通告(”通告”)规定了Steward Cross Pte Ltd(”我们”或 “我们的”)可能会根据收集,使用,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我们客户的个人资料根据《个人资料保护法》(”PDPA”)。本通告适用于我们拥有的个人资料或在我们的控制之下,包括我们拥有的组织拥有的个人资料出于我们收集、使用、披露或处理个人资料的目的。

个人资料

1. 本通告中所用:
“客户”是指(a)通过任何方式与我们联系以了解更多关于我们提供的任何商品或服务信息的个人,或(b)可能或已经与我们签订合同我们提供的任何商品或服务的个人;和

“个人资料”是指有关可识别的客户的资料,无论真实与否:(a)来自该资料;或(b)来自我们拥有或可能获得的资料和其他信息。

2. 根据您与我们互动的性质,一些个人资料示例我们可能会从您那里收集您的姓名和身份信息,例如您的身份证号码、联系信息,例如您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号码, 国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照片和其他视听资料信息、就业信息和财务信息,如信用卡号、 借记卡号或银行账户信息。

3. 本通告中使用的其他术语应具有PDPA中赋予它们的含义(其中上下文允许)。

个人资料的收集、使用和披露

4. 我们通常不会收集您的个人资料,除非(a)这些数据是由您自愿提供给我们的直接或通过您正式授权的第三方披露您的个人在(i)您(或您的授权代表)之后向我们(您的”授权代表”)提供资料已被告知收集资料的目的,以及(ii)您(或您的) 授权代表)已书面同意收集和使用您的用于这些目的的个人资料,或(b)未经同意收集和使用个人资料PDPA 或其他法律允许或要求。我们将在收集任何其他个人资料之前征求您的同意,并在将您的个人资料用于之前尚未通知您目的(法律允许或授权的除外)。

5. 我们可能会出于以下任何或所有目的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资料:

(a) 在我们向您请求的商品和/或服务提供的过程中或与之相关的过程中履行义务;
(b) 验证您的身份;
(c) 回复、处理和处理您的查询、请求、申请、投诉和反馈;
(d) 管理您与我们的关系;
(e) 处理付款或信贷交易;
(f) 向您发送有关我们商品或服务的营销信息,包括通知您我们的营销活动、计划和促销、幸运抽奖、会员和奖励计划以及其他促销活动;
(g) 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行为守则、准则或规则,或协助任何政府和/或监管机构进行的执法和调查; (h) 您提供信息的任何其他目的;
(i) 出于上述目的向任何非附属第三方传输信息,包括我们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和代理商,以及相关的政府和/或监管机构,无论是在新加坡还是在国外;和
(j) 与上述内容相关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其他附带业务目的。

6. 我们可能会在以下情况下披露您的个人资料:

(a) 在我们提供您所要求的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或与之相关的义务时,需要进行此类披露;或
(b) 我们聘请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代理商和其他组织,为我们履行上述第5条中列出的任何职能.

7. 上述条款中列出的目的可能继续适用,即使在以下情况下如与我们的关系(例如,根据合同)已被终止或更改以任何方式,在其后的合理期限内(包括,在适用的情况下,启用的期限我们根据与您签订的任何合同)行使我们的权利。

撤回您的同意

8. 您就收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资料提供的同意将保持有效,直到您以书面形式撤回为止。您可以撤回同意并要求我们停止出于任何或所有目的使用和/或披露您的个人资料通过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我们的资料保护官提交您的请求,在上面列出在下面提供的联系方式中。

9. 在收到您撤回同意的书面请求后,我们可能会要求合理时间(取决于请求的复杂程度及其对我们与您的关系的影响) 以便处理您的请求,并通知您我们加入的后果包括可能影响您的权利和责任的任何法律后果。一般而言,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后十(10)个工作日内处理您的请求。

10. 虽然我们尊重您撤回同意的决定,但请注意,根据您的请求的性质和范围,我们可能无法继续提供我们的货物或向您提供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在完成处理您的请求。如果您决定取消撤销同意,请以上述第8条所述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

11. 请注意,撤回同意并不影响我们继续收集、使用和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披露个人资料或适用法律要求.

查阅及更正个人资料

12. 如果您希望提出(a)访问请求以获取我们个人资料的副本持有关于您的信息或有关我们使用或披露您的个人资料的方式的信息, 或(b)更正请求以更正或更新我们持有的您的任何个人资料,您可以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我们的资料保护官提交您的请求,网址为 联系方式如下。

13. 请注意,访问请求可能会收取合理的费用。如果是这样,我们将通知您在处理您的请求之前收取的费用。

14. 我们将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回复您的请求。我们若不能在收到您的请求后三十(30)天内回复您的请求,我们将通知您在我们能够回复您的三十(30)天内以书面形式请求。如果我们无法向您提供任何个人资料或进行更正根据您的要求,我们通常会告知您我们无法这样做的原因(除非PDPA没有要求我们这样做)。

个人资料保护

15. 保护您的个人资料免遭未经授权的访问、收集、使用、披露、复制、修改、处置或类似风险,我们已引入适当的行政管理, 物理和技术措施,如最新的防病毒保护、加密和 使用隐私过滤器来保护我们所有个人资料的存储和传输,以及在内部和我们授权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披露个人资料和代理仅在需要知道的基础上。

16. 但是,您应该知道,没有任何通过互联网传输的方法或方法 的电子存储是完全安全的。虽然无法保证安全性,但我们努力保护您的信息安全,并不断审查和加强我们的信息安全措施。

个人资料的准确性

17. 我们通常依赖您(或您的授权代表)提供的个人资料。在为了确保您的个人数据是最新,完整和准确的,请更新我们,如果您的个人资料有更改,请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的资料保护官 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下联系方式。

个人资料的保留

18. 我们可能会保留您的个人资料,只要有必要实现目的,它是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或允许收集的。

19. 我们将停止保留与您相关的个人资料,或删除资料可以采用的方式,只要有理由认为此类保留不再有效
收集个人资料于法律或商业的目的。

在新加坡境外传输个人资料

20. 我们通常不会将您的个人资料传输到新加坡以外的国家/地区。然而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将获得您的同意以进行转移,我们将采取措施确保您的个人资料继续获得至少是保护标准的与PDPA提供的可比性。

资料保护官

21. 如果您对我们的资料保护官有任何疑问或反馈,您可以联系我们的资料保护官个人资料保护政策和程序,或者如果您希望提出任何请求,请在以下方式:

Name: Mayanne Pang
Email Address: mayanne@stewardcross.com

通知的效力和通知的变更

22. 本通告与任何其他通知、合同条款和同意一起适用适用于我们收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资料的条款。

23. 我们可能会不时修改本通告,恕不另行通知。您可以确定任何此类修订均通过提及本通知的最后日期而发生更新。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您承认和接受此类更改。

24. 如有任何争议,应以英文版《个人资料保护通告》为准。

Effective date : [December 2021]
Last updated : [March 2022]